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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積誤差什么時候算?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怎么算

151****9134 | 2019-08-30 04:42:12

已有3個回答

  • 134****2747

    1、房屋面積誤差的數字,是雙方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上面有約定的,你可以仔細查看您的購房合同
    相關規(guī)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 “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fā)生誤差的處理方式。所以應該是有約定的!
    2、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ㄒ唬┟娣e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ǘ┟娣e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歡迎采納!謝謝!

    查看全文↓ 2019-08-30 04:42:25
  • 143****5262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145.5-139.3)/139.3=4.5226%
    超過%3,超過部分,由賣房方承擔,你掙了

    查看全文↓ 2019-08-30 04:42:21
  • 142****0063


    商品房層高誤差訴訟雖然不算很多,但現(xiàn)象存在不少。實務中往往有以合同無約定或者對房屋使用無實質影響為由駁回購房者的賠償請求,支持的也多以法院自由裁量而定,理由語焉不詳。廣東高法網站刊載的《商品房存在層高誤差時的違約金計算標準》一文轉來一閱。



    商品房存在層高誤差時的違約金計算標準

    ——梁嘉茵訴江門越秀城建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

    ——劉振宇、張迪楠





    要點提示



    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交付房屋的層高未達到合同約定的高度時,應當賠付違約金。但對違約損失如何具體量化,賠償責任如何承擔,目前商品房買賣合同統(tǒng)一格式中沒有約定,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司法解釋亦未明確規(guī)定,需要法院科學酌定賠償標準:先確定層高對房屋價值的影響權重系數,再以此系數為標準,參照《**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結合實際購房價格計算相應違約金。



    案例索引



    一審: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法院(2016)粵0703民初534號。

    二審: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16)粵07民終2454號。

    再審審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7)粵民申1365號。





    案例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江門越秀城建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門越秀公司)。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梁嘉茵。



    2014年10月31日,原告梁嘉茵與被告江門越秀公司簽訂一份《廣東省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梁嘉茵向江門越秀公司購買一套房屋;該房屋為預售商品房,用途為住宅,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層高為3.15米,建筑面積共158.48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126.52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31.96平方米;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7538元,總價款為1194622元,梁嘉茵通過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方式支付房款;江門越秀公司應當在2016年3月30日前將符合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梁嘉茵使用。雙方在該合同中還對商品房面積差異情形應如何處理作了明確而具體的約定,但并未就商品房層高差異問題的處理予以約定。合同簽訂后,梁嘉茵依約支付了全部房款。梁嘉茵對涉案房屋進行現(xiàn)場核查和驗收時,發(fā)現(xiàn)涉案房屋層高為3米。因雙方未能就層高誤差賠償標準達成一致意見,梁嘉茵遂訴至法院,請求江門越秀公司賠償梁嘉茵層高誤差損失77934.86元。

    查看全文↓ 2019-08-30 04:42:19

相關問題

  • 定義面積誤差比:指購買商品房時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之差和預測面積的比值。面積誤差比是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處理面積差異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該房子分析面積誤差比=(71-65)÷65×100%≈9.23%>3%所以已經超過了3%的誤差。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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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計算公式如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你的情況:面積誤差比絕對值=|71-65|×100%÷65≈9.23%>3%,所以計算結果是大于3%了?!?*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2、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計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3、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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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比=───────────── ×100%合同約定面積即 (71-65)/65=9.2%。您買的房子,誤差已經超過3%。面積誤差比:指購買商品房時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之差和預測面積的比值。面積誤差比是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處理面積差異的一種方法。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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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發(fā)企業(yè)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對房屋設計進行了變更,如戶室大小、陽臺范圍和共有共用面積作了調整;商品房預售面積測算單位在測算面積時掌握國家房產測量規(guī)范技術不到位,測算面積發(fā)生差錯;不良開發(fā)企業(yè)私自更改規(guī)劃設計,提供虛假房屋建設文件資料;施工誤差導致面積誤差;房屋竣工后,實測單位在丈量尺寸、測算面積時發(fā)生差錯等?!渡唐贩夸N售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fā)生誤差的處理方式。 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雙倍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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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積誤差比是指購買商品房時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之差和預測面積的比值。面積誤差比是商品房買賣過程中處理面積差異的一種方法。其計算方法如下:  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面積誤差比過大,有可能會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法定解除,即買房可以以面積誤差過大,要求解除商品買賣合同而不用支付違約金。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房屋的約定面積與實測面積不符該怎么辦  一般而言,現(xiàn)房銷售的商品房面積誤差的問題比較少,也比較容易處理。目前,問題較多的是期房建成后的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的暫測面積有誤差的情況,如果誤差較大,將嚴重影響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從公平合理的角度出發(fā),購房者可根據具體情況,在合同申明確約定如下解決辦法:  (l)在一個較小的誤差范圍內(如正負1%以內),視為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相符,買賣雙方不再對有關差價進行結算;  (2)在一個合理的,買方能接受的范圍內(如正負3%以內),買賣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就差價重新結算,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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